汽车报废需知

客车报废及申请更新指标注意事项

发布日期:2021-06-03  浏览次数:3

广州市对中小客车实施限购之后,对于有购新车意向的车主来说,必须是名下无中小客车,才可以通过摇号或竞买从而取得购车指标。对于名下有二手车的车主想换购一台新车,由于不符合申请增量指标的条件,必须采用报废或转移的方式取得更新指标,从而实现买新车的愿望。

根据《广州市中小客车总量调控管理试行办法》(穗府办[2012]32号)文件第二条规定:单位和个人在转移、报废名下在本市登记的中小客车后可以直接申领更新指标;对于名下有汽车准备报废更新的车主,如何报废名下的中小客车、如何申请更新指标及申请过程中应该注意什么问题事项?现简要作如下解答(以下报废注意事项均针对需要更新指标):

一、报废车辆需要提供的证件及注意事项:


     (一)单位车辆报废  
    提供《机动车行驶证》、《机动车登记证书》、《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》,并在《委托书》(下载委托书.doc)上盖章;
    
    除此之外,检查《机动车登记证书》上面的资料是否存在如下问题:

(1)无组织机构代码证号码(需补录入代码证号码);

(2)组织机构代码证号码最后数字前面为“/”(需更改为“—”);

(3)排量栏无排量数字(需要补排量);
    如果存在上述问题,需要携带《机动车行驶证》、《机动车登记证书》、《组织机构代码原件》或车辆到广州市车管所补录入或更改数据。 
 
      (二)个人车辆报废
    提供《机动车行驶证》、《机动车登记证书》、《车主身份证复印件》;
     
    检查《机动车登记证书》上面的资料是否存在如下问题:
        (1)如果车主的身份证号码为15位(需要升级为18位);
   (2)排量栏无排量数字(需要补排量);
    如果存在上述问题,需要携带《机动车行驶证》、《机动车登记证书》、《身份证原件》或车辆到广州市车管所补录入或更改数据。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           (三)保留原来使用的车牌号码   
            需要符合如下三个条件:

(1)车辆在车主名下超过3年时间;

(2)《机动车登记证书》上述的数据已经更正;

(3)交清交通违章;

二、车辆报废注销完毕后,登录广州市中小客车指标调控管理信息系统(http://jtzl.gzjt.gov.cn/),申请更新指标,并打印《更新指标确认通知书》(点击见详细流程)。指标问题咨询电话: 96900、11185、12580、114、116114。

三、凭《报废汽车回收证明》、《更新指标确认通知书》至广州市车辆管理所办理新车上牌事宜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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